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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献一策” 欢迎大家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!

“我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献一策” 欢迎大家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!

    大家在民意在线栏目发表了很好的意见,苏州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十分关注和重视。最近,钟勤华副主任作了评语,现在网上发表给大家,供参考。希望会员们再作深层次的讨论。

钟勤华副主任的评语:
    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献计策的平台很好,虽然时间不长,已经看到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,应该感谢策划者和积极的参与者。
    我看后的感想附上,供同志们研究考虑。希望流管站的同志们深入地作些研究,提出具体采纳或落实的意见。
    是否可以网上互动?是否可以发一专刊?请你们考虑,并将意见回复我。谢谢!


07-11-01只看楼主
    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、计划外怀孕已经到了相当猖獗的程度。对本地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,估计,本地大量的申请二胎也是受了他们相当大的影响。
    如何管呢?个人认为,靠我们一次次的执法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,大不了他们换个地方,罚上个50元,能有多大的震捍(撼)呢?我觉得,那些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、计划外怀孕,他们首先是要有一个落脚点的,也就是私房出租户,如果我们能管住那些私房出租户,让他们在出租给外来人员的时候认真查验《婚育证明》、《准生证》,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租,不就是从源头上管起了?所以:个人认为,如果能严格处理私房出租户,我们就不需要费那么大的劲,做那么多的无用功了,你们说是不是?
    源头管理,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措施,具有一定的操作性。问题是:通过何种方式落实出租户的责任,怎么管住法?严格处理出租户的法律依据或准依据有哪些?目前出租户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,应认真研究!(钟07-11-7)

    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可谓天下第一难,所谓流动就是没有固定的居所,对于流动人员的管理,还是以户籍地管理为主比较好一点,因为户籍地只有一个,流入地他会有几个或许有更多,所以,流入地只能配合管理,不能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。例如:一个怀孕对象,一个地方待上个一二个月,换几个地方就可以把小孩生下来了,还是存在管理漏洞的。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!
    流动着超生,户籍地也难管理,即使管理只能是滞后的,更需要流入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,不能以居住时间为管理依据,应该发现一例立即通报、处理一例。(钟07-11-7)

张家港
    在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上,我认为一是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手段,比如说发现无计划怀孕的,给予她一星期或者说10天时间考虑补办有关手续,二次三次工作做不通的,给予强制采取措施。二是与户籍地联系,以户籍地管理为主,常住地协助管理。户籍地联系后,她们不管的话,我们也放手,否则我们急的上吊,她们以为在荡秋千,今天躲这里, 明天躲哪里,一晃产假临近,生下来我们还得替她们背黑锅。
    依法管理,优质服务?有些人就是钻政策的空子,让我们做实际工作的束手束脚,工作难以开展,怕上面丢了帽子,对一些违反计划生育的不法之徒,就不能心慈手软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
    第一条建议是务实的,三次工作,充分体现计生工作的人性化,体现计生人的尽职尽责。强制措施作为扶助措施也是必须的,而且基层创造了很好的办法,比如:太仓对无计划怀孕7个月以上,采取与户籍地联合出手的办法,解决了一些难题。这次专项整治,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,也使一些人落实了补救措施。
    这里我理解是否还有一层意思,居住地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?该出手时就出手!希望能在这一点上再展开一些。非常感谢您!(钟07-11-7)

张家港市锦丰镇计生办
    大家都认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难,原因是:1、流动人口的婚育观念比较陈旧;2、流动人口户籍地的管理服务不到位;3、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可操作性不强;4、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还不到位。
    我浅显地认为,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,应在以下几方面做文章:
    一、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,建立“一门式”服务中心。
    ……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制度,将出租户主、地址、所居住的外来人员的情况记录在档并随人员的进出及时调整,……并且定期和计生部门互通信息。计生部门重点做好孕前型管理和服务,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,最终控制外来人员计划外生育事件的发生,同时让流入人员享受到免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。
    二、建立“以外管外,内外结合”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。……计生部门、暂管中心、派出所要与房屋出租户及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,真正形成以外管外、内外结合、部门协作、齐抓共管、综合治理。真正做到有人管、管到位、落到实处、没有死角。
    三、强化流动人口宣传教育,落实相应的制约措施。

    ……一是将外来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中来,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内在积极因素,让她们积极参与并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宣传计生政策、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,带动和提高流动人口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,增强其群体自治的能力。
    二是举办各种培训班,开展各种有益活动。通过文艺演出、知识竞赛、有奖竞猜等一些很有益的活动,潜移默化地转变他们的观念。
    三是树立外来人员中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典型,对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对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,并借助一报三台宣传典型,扩大影响面,同时对外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严肃处理。要求各医院对外来孕妇的孕前检查、住院分娩对象,没有生育证件的及时通报计生部门,并收取一定数量的暂扣款,分娩的暂缓发给出生证明,定期提供证件的暂扣款归还本人,否则转为社会抚养费实施处罚。
(是一狠招,是否合法?医院能否配合?与便民维权有无冲突?需要论证!钟07-11-7)

    四、配套相关政策法规,落实各项保障措施。……外来人员的躲生现象常常会在多个地方游动,为此必须健全法规,包括。房屋出租户主、建筑工地承包法人等都应规定承担连带责任,可以罚款,也可以取消资格等同时要确保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做实,还必须要有人员和经费的保障,建立健全组织网络,确保街道、社区的计生工作有人做、有人管,并为外来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,以此来确保外来人员的责、权、利相统一,为全面控制人口增长,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    (一篇有思考、有系统、有深度的建议文章。类似好的稿子能否在08年适当时候开一个研讨会,请基层的同志都来发言,同时为新一轮的集中行动提供智慧。钟07-11-7)
最后编辑xjn 最后编辑于 2007-11-07 12:32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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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认为:首先要改变他们的婚育观念,宣传教育必不可少。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可谓天下第一难,所谓流动就是没有固定的居所,对于流动人员的管理,还是以户籍地管理为主比较好一点,因为户籍地这有一个,流入地他会有几个或许有更多,所以,流入地只能配合管理,不能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。例如:一个怀孕对象,一个地方待上个一二个月,换几个地方就可以把小孩生下来了,还是存在管理漏洞的。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!
退一步海阔天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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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为主,加上一些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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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“我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献一策” 欢迎大家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!

在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上,我认为一是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手段,比如说发现无计划怀孕的,给予她一星期或者说10天时间考虑补办有关手续,二次三次工作做不通的,给予强制采取措施。二是与户籍地联系,以户籍地管理为主,常住地协助管理。户籍地联系后,她们不管的话,我们也放手,否则我们急的上吊,她们以为在荡秋千,今天躲这里, 明天躲哪里,一晃产假临近,生下来我们还得替她们背黑锅。:'(
  依法管理,优质服务?有些人就是钻政策的空子,让我们做实际工作的束手束脚,工作难以开展,怕上面丢了帽子,对一些违反计划生育的不法之徒,就不能心慈手软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
  世代服务网能真正倾听基层计生干部的呼声,急群众所急、办群众想办的事,我们苏州市的计生工作才能实现新跨越:victory: 。(纯属个人意见,不当之处敬请包涵)
最后编辑376598559 最后编辑于 2007-10-27 11:55:03
诚心与计生一线的老师、朋友学习交流,共同提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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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“我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献一策” 欢迎大家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!

  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,我们确实花了大量的精力,但还是不能完全管理好,确实带来了很大的麻烦,有的发现了有怀孕情况与对方联系了还没有反应:'(, 因此我个人认为流动人口的管理还是以户籍地管理为主,对于外来的流动人员我们可以配合管理一下,而不能以我们管理为主.另外我建议镇一级的政府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管理流动人口的机构,制订一些强硬的措施,指派专门人员帮助其进行孕情检查,并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督促其自觉执行计划生育.发现不配合或不服从管理的将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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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认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难,原因是:1、流动人口的婚育观念比较陈旧;2、流动人口户籍地的管理服务不到位;3、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可操作性不强;4、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还不到位。
    我浅显地认为,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,应在以下几方面做文章:
    一、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,建立“一门式”服务中心。
    各个乡镇都要成立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,凡属外来人员管理范围的都要扎口到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,统一指挥,协调部门,齐抓共管,把外来流动人口底数摸清,分类梳理,动态管理,并建立房屋出租户档案制度,将出租户主、地址、所居住的外来人员的情况记录在档并随人员的进出及时调整,从而确保人头底数清、动态明。并且定期和计生部门互通信息,计生部门在底数清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孕前型管理和服务,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,最终控制外来人员计划外生育事件的发生,同时让流入人员享受到免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,真正做到流入人员和本地的“同宣传、同管理、同服务、同待遇”。
    二、建立“以外管外,内外结合”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。
   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,注重对他们的教育,按照“谁的地盘谁管理、谁用工谁管理、谁得益谁管理”的原则,强化“以外管外、内外结合”的制度,计生部门、暂管中心、派出所要与房屋出租户及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,真正形成以外管外、内外结合、部门协作、齐抓共管、综合治理。真正做到有人管、管到位、落到实处、没有死角。
    三、强化流动人口宣传教育,落实相应的制约措施。
    因流入人员的婚育观念差异甚大,必须强化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。一是组织外来人员中的骨干力量学习计生政策,并将外来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中来,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内在积极因素,让她们积极参与并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宣传计生政策、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,带动和提高流动人口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,增强其群体自治的能力。二是举办各种培训班,开展各种有益活动。通过文艺演出、知识竞赛、有奖竞猜等一些很有益的活动,潜移默化地转变他们的观念。三是树立外来人员中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典型,对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对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,并借助一报三台宣传典型,扩大影响面,同时对外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严肃处理,要求各医院对外来孕妇的孕前检查、住院分娩对象,没有生育证件的及时通报计生部门,并收取一定数量的暂扣款,分娩的暂缓发给出生证明,定期提供证件的暂扣款归还本人,否则转为社会抚养费实施处罚。四是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,实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,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。
    四、配套相关政策法规,落实各项保障措施。
    “十一五”期间,依法治理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,包括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在内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依法行事。为此,建议上级部门制订和完善一整套系统的可操作的管理和服务的办法,为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及计生工作者创造一个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的工作环境。而且树立全国一盘棋的管理和服务方法,全面实施,更有效果。例如:外来人员的躲生现象常常会在多个地方游动,为此必须健全法规,包括房屋出租户主、建筑工地承包法人等都应规定承担连带责任,可以罚款,也可以取消资格等。同时要确保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做实,还必须要有人员和经费的保障,建立健全组织网络,确保街道、社区的计生工作有人做、有人管,并为外来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,以此来确保外来人员的责、权、利相统一,为全面控制人口增长,提高人口出生素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倡导婚育新风,构建和谐锦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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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着力把好三个环节。
一:把好宣传教育环节   
为了让流动人口广泛了解各项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生殖和优生优育知识,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如:通过发放宣传单、上街宣传、宣传板报等等,提高群众的知晓率,让群众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是每个育龄群众义不容辞的义务。
二:把好验证登记环节   
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范围,没有《婚育证明》的育龄群众催其按规定的期限在户藉地补办。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,在给其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时,留一个联系电话并告知其到流入地后15日内递交给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。
三:把好综合治理环节
公安部门在对流入人员办理暂住证的同时,发放《告知书》,限10天内到吴江经济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查验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如在户藉地未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必须持身份证及1寸照片到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补办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凭回执办理《流动人口暂住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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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认为,靠现居住地是管不住的,还是要户籍地管理为主。他们的现居住地在不停地换,可是他们的户籍地是很难改变的,你们说是不是?
大凡人认为自己很了不起的时候,危险也就悄悄降临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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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仓在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方面,通过公安、卫生、社区三条通道,组成了比较畅通的信息渠道,我认为,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执法。执法难以到位,使得管理达不到最好成效。楼上几位提出了很好的建议,我想也是目前我们能做的最大的努力,就是加强和户籍地的联系,对少部分有抓手的对象应该积极开展常住地征收,对部分钉子户,应该投入一定的行政成本进行追究,即使不能征收到位,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。
还有就是通过宣传,通过潜移默化提高他们的认识。我们在上半年的一次流动人口生育意愿调查中感受到,许多在太仓生活工作多年的流动人口,已经认同了我们太仓“只生一个好”的观念,都纷纷表示不愿再生第二胎。认知的提高才是解决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的根本所在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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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是目前计生工作的一大难点。如何开展工作,发表个人的想法。
  1、细化管理,从而从机制上管住。在全国统一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管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,严把流出关和流入关。流出地计划生育部门工作要主动,在人员外出务工时,主动为他们办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者,育龄妇女每季度查验流通动人口孕检证明。流入地要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纳入本地、本部门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,实行同奖同罚,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,对辖区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连带追究制,使管理人员真正负起责任。
    2、延伸管辖,使流动人口在点上管住。流入地计生部门要以出租房屋,施工地、市场等为重点地段。对无生育证、结婚证、暂住证的“三无”人员实行重点管理,有关部门在办理务工证、营业证时要查验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对无计划生育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,房屋出租者在出租房屋时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者不得租给房屋,否则用人单位、出租户主、承包法人等都要承担连带责任,并要加大处罚力度。让群众和部门共同管理,相互监督,堵塞漏洞。
    3、落实责任,切实做到在面上管住。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且流量大的区域,要按块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协,让流动人口自己管理自己。在流动人口较少的区域,落实流动人口联系人,实行生育行为承包责任制,努力做到人口流动到哪里,计生协会就建在哪里,努力做到哪里有流动人口,哪里就有管理人员和机构。
    4、依法办事,力求在制度上管住。实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法制化、度化、规范化,做到以法管人,要按照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》为执法依据,加强经常性执法工作。苏州市开展的流动人口专项整治,今后要成为经常性活动,处罚要到位。让流动人口知道违法生育是要追究责任的。
    5、开展活动,丰富流动人口业余生活。要根据流动人口的职业特点、行业分布及知识层面等特点,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,设立流动人口之家、企业协会,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,对流动人口的国策教育,不能停留在单一的灌输计生法规知识上,要与时俱进地增添新内容,本着实用、实在、实际的原则,积极开展生理卫生、致富信息等综合教育,实用技术培训服务,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及节育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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